柒陌如墨

甜文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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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砖中……

在一篇文里我看到了真正的叶修

不夜橙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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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这篇评论献给 @侑李 太太的粮食文《荆棘王冠》。


      叶修中心,刘皓视角。




      来,身为一个大写的叶粉,对于竟敢以刘皓为主人公,还深度挖掘刘皓心理、从头到尾细写刘皓心态的文怎能不踩之喷之?不喷反推是小狗!


      看完全文之后,我和基友与看过《请回答1988》后的咪蒙心态出奇一致,都只想说:


      汪,汪汪汪汪,汪汪汪,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……


      被打脸的感觉多么愉悦。如果还有同等质量的文,我希望我的脸一直肿着。




      下面上一段原文:


      【刘皓为新发现了叶修的黑点而感到高兴,又因此而更加怨恨。




      他并没有公开发表评论,自然也挡不住媒体继续往叶修所引导的这个方向上发展。他眼睁睁看着叶修带着兴欣打完了第一场、第二场、第三场……他们的风格自由奔放,散中有序,一路上发挥得引人瞩目。他们的硬件那么简陋,捉襟见肘,班底小得有些可笑,内核中却跳动着一个鲜活而熟悉的、庞大的灵魂。




      这个灵魂是如此有力,它以非常的幸运获得了天才级的新人,又以强大的魅力聚拢了全明星级的班底。它干净、纯正、坚定,小心翼翼又意气风发,向着那个有些疯狂可笑的总冠军目标靠近。看上去每一个队伍上去都能随意地浇灭它,它却在摇摇晃晃中愈发热烈和强大。就像是它那个有些土的名字,兴欣。




      因为那是叶修自己的一部分。】




      这篇文最开始是压抑的,以一个阴暗小人的心理背景展开,当然在“最好交情见面初”、一切都还蓬勃向上时也有暗影晃动,刘皓的心思就像扭曲的下水道,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自己带着自己拐了十七八个弯。


      当人们看到美好,看到善意,一些人脱帽致敬,另一些人试图踩它在脚底用泥土玷染它,说服自己它本是丑陋,本是恶意。凭什么你能和我不一样,凭什么你的存在就能让我感到自身的卑劣渺小?


      所以。


      你堕落就好了。




      然而趋光性是人和动物的共同本能,慕强心理亦然,文中刘皓后来的种种举动,与其说是强烈的嫉妒,也有欲趋近而不得的不甘怨恨,可能还有一丝丝“得不到一百,我宁可归零”的自暴自弃?只怕连他本人都不懂。


      人要么在倾慕的人身上看到自己,要么看到完全相反的自己。只是刘皓对正面情感的认识实在不及格,从来走不出自私自我的圈子,画地为牢。


      而叶修当然没有义务去理解他。他也不感兴趣。




      人和人之间真的有气场不合这个说法,爱情有一见钟情,友情有一见如故,文中刘皓凭本能的动物性就竖起毛,判断出这是一个气场不合与自己天差地远的存在,焉知叶修不是如此?


      但他该提点的从来没有忽略,该信任的从来不吝付出,情感与责任,于叶修而言本就是两回事。


      在文章的中后部分,自我欺骗已经不能维持刘皓自己构建的内心假象,他的逻辑自洽从内部崩溃了。一个充满怀疑、刻薄、自私、阴暗的灵魂是不可能包容解析掉一个远为高贵的灵魂的,我可以看到,真正的叶修从来都在刘皓的认知深处,拼命否认自欺亦不能持久。


      禁锢内心的枷锁彻底崩溃的一刻,属于叶修的,更丰茂、更明亮、更庞大的灵魂之火,已将刘皓苍白荒芜的世界摧毁得七零八落。




      【刘皓开始想,那天叶修交出一叶之秋的时候的颤抖,到底是因为交出了什么。




      叶修交出的到底是一叶之秋,还是他为之坚持奋斗了八年的嘉世。




      叶修带走的到底是两袖清风,还是八年来嘉世最核心的战队精神。




      他不由得回忆起第六赛季时他做的那个诡异而富有象征意义的梦。梦里他在叶修的身后,向着正在冲锋的叶修的肩胛骨之间,插进了一把剑,满身满手鲜血淋漓。而第二天早上他跟着叶修走进比赛间的时候,回想起梦便不由自主地抬起眼睛,往叶修肩胛骨之间看。




      叶修当时穿的那件红白配色的嘉世队服,在肩胛骨之间那个位置,印着两个字,“嘉世”。】




      这段文字给我的震撼深而远,几乎想跑到厨房喝下一大杯冰水。


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打出这句话之前我删掉了长长的几大段话,再一次感到语言的苍白无力,自己文字的贫乏,胸中涌动的情绪形容不出十之二三。内心来来回回只有一句话,如果真有一个叶修,那他的的确确活着,就在这里。


      以前经常说,我喜欢XX文里的叶修,或者,XX文里的叶修写的真好,但是对于这篇文,我只能说:


      这就是叶修。




      【只需要换一个角度,不要回避那些舍不得对自己用的评语和词语,一切都能获得与以往完全不同的合理解释。


      他的自尊强烈又脆弱,他的嫉妒隐秘又赤裸,他的渴求实际又贪婪。它们是刘皓咬紧了的牙关和攥紧了的手指,又是日常里温顺的称呼和频道中的奉承。这些东西生生地把他的心撕成了两半,里面所流淌的妄念遮蔽了理智,更遮蔽了眼睛。叶修的身影是那么光辉,以至于让他觉得刺眼;叶修的判断是那么正确,以至于让他不甘承认。他崇拜,随后羡慕,然后垂涎,最后憎恶。恨叶修优雅从容的笃定,恨叶修自然而然的凌驾,恨叶修经久不息的风光。进职业圈那年叶修是斗神,多少年过去了他还是斗神。他曾一度为站在叶修身边而感到骄傲,却逐渐发现这令自己永无出头之日。这些东西日复一日地威胁着他的骄傲,威胁着他由来已久的自我评价。心中的声音抓挠着他的心壁嘶吼着渴求更多,于是叶修长久屹立于神坛的样子在他眼里愈发可憎,以至于让他觉得叶修永远的正确是一种错误。


      所以他和陶轩怀着不同的心思却一拍即合,着手去分割他的权力、打破他的光环、降低他的威信,费尽心机地要把那个人从神坛上扯下来。从来没有人能长期占据最高的王座,从来没有太阳可以在上空永恒地闪烁。那样的故事属于神话传说,属于天方夜谭,却不属于普罗大众所处的此地此刻。风水轮流转后浪推前浪,是定律,是天命。天才必须该有丑陋和过失,好让别人翻身享受一下支配和指点的快感。叶修做不到这些,所以刘皓觉得他错得离谱。】




      这一段精彩的内心戏鞭辟入里、字字见骨,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,谁说丑陋的东西不能撕碎了给人看?


      刘皓终于承认自己只是一面镜子,试图洞悉入微、试图烛照万里、试图将叶修的些许黑点纤毫毕现,却只是反射出他的万丈光芒。纵使他的自省醒悟让这面镜子支离破碎成千百片,每一片中的叶修依然处处闪光。


      “那个神行走在他的身边多年,久到他都几乎忘了对方是个神了”——最可怜又可悲的醍醐灌顶不外如是。


      这一刻心肠特别软的读者也许对刘皓有微小的怜悯,他以人性最污浊、最浅薄、最脆弱的一面对上了最坚韧、最纯净、最深沉的一面,可能还有部分的神性,撞得寸寸成灰,俯仰失措。


      是的,就是神性。




      读全职原文的时候,有一处情节让我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微妙感,第1196章唐柔决定毁诺继续打比赛,陈果对叶修产生了一段偏阴暗的联想:


      【那个家伙,或许早就判断得出唐柔五轮之内做不到一挑三。五轮一挑三,是他顺势加给唐柔的一个套。


      因为,他曾经很坦然的表示过,唐柔,对荣耀的执着并没有什么稳定性。她的兴趣来源于挑战,或许某一天达到某种高度,已经没有什么她有兴趣的挑战时,她将失去对荣耀的兴趣。那种时候,这个被加诸的人生态度就是随性的富家女,将会是怎么样的态度呢?像之前放弃音乐一样直接放弃荣耀,亦或是只是因为是队伍的一分子而继续勉强下去?无论哪样,当然都不是兴欣愿意看到的。于是这一次,他趁机给唐柔上一个套,给她一个枷锁,让她无休止地奋战下去?】


      惊讶吗?产生这样阴暗联想的,是陈果,是看着叶修一路奋斗艰辛走来的身边人,是为了偶像一怒退会的忠实粉丝,是了解叶修遭遇后就倾尽心力助他打造兴欣的铁杆支持者。


      “这个家伙,很多时候是相当冷漠无情的”——这居然是陈果陈大老板见多了叶修的行事后对他做出的评断。




      陈果可不像刘皓,热情爽朗大方,而一个阴暗小人与一个心理光明的人阴差阳错做出了相似的认定,其原因恐怕还要归咎于叶修本身。


      我认为,如侑李太太所言,在叶修身上,人性之外,是存在着相当比例的“神性”的。神性是什么?宽容,悲悯,牺牲,以德报怨,一视同仁……这些也许是,也许不是,但所谓神性,一定是在某种程度上背离基础的人性的,而人对与自己差距过大的人向来两极化。


      人面对神性,豁达如陈果者为其不甘不平、忿其不怒不争,狭隘如刘皓者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其真实存在,他愈是猜疑,愈是不解,愈是惊惶无措,愈是自己低到尘埃里,叶修就愈如云端上不染片尘的光。


      这并不荒谬,正常的人性,面对侮辱损害背叛,心血被废弃,珍视之物拱手让人,做到不怀怨不报复已是屈指可数。


      能真正云淡风轻一笑而过,曾经的擎天柱甘为踏脚石,希望留给他人,毁谤归于自身,纵然不近于神,也近乎于佛。




      叶修本人大概不认为这是莫大的牺牲,壁立千仞,无欲则刚,他在许多许多地方真的是欲念淡得近似于无。当然他绝非无情,然而于众多琐事、乃至自身相关的事依然无偏无私,无心无己,无意于行仁(多少提点指教于他只是随手而为,别人接受与否,放不放在心上,他真的并不在意),与绝大多数人性都大相径庭,难免令人有冷漠的错觉。


      无情何必生斯世,有好终须累此身——有时候我也恍惚觉得,如果叶修连游戏这点癖好都没有,那他便真是“叶神”,远则敬慕、近则生畏了。




      当然以上这些都是偏颇(甚至有点走火入魔)的分析,张岱说,人无癖不可与交,以其无深情也,最深的喜欢总是流于偏颇,欣赏到极致也不免主观偏激。


      叶修此人,本就如一个万花筒,你以为他平易近人,他在某些方面的反应与通常的人性悖离甚远,他在生活中如此平实如此接地气,对物质的要求情感的需求却低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,你认定他淡漠寡情,冷静理性的深处又有情感炸裂开来的烟火,花样纷呈变幻莫测,窥一斑以见全豹的传统观人法在他身上全然无效。


      我以往并不太喜欢狂热粉,无他,排外性太强,戾气太重,很容易拖着人进入一个必须自我标榜的世界,争吵,骂战,拉踩,成了一拨人对另一拨人表态,争相表忠心、骂战冲在第一线,也成了强调粉籍的一种方式,你激动不起来,你不能同仇敌忾,你就是异类。


      后来有个人对我说,你想的太复杂,一部分人只是爱得太深。


      世间冷的硬的东西本就太多,我们早已学会逢人且说三分话,未可全抛一片心,能在利害得失之外,一个灵魂,对另一个二次元或三次元的灵魂倾慕,被其深深吸引,这本身是很动人的事。




      庆幸我在这样一个还未冷硬下去的年纪里,爱过叶修。


      庆幸侑李太太带来这样的一篇好文,而我有幸看到。




      另附几句:




      以刘皓的眼睛去看叶修,或许会让读者产生一种本能的别扭,但若非如此,叶修的形象恐怕又不能如此深、如此明晰清透的一层层展现,一个人生如蚁,他眼中的那个人美如神。


      刘皓此人,依然是卑鄙小人,文章绝不曾美化他,更没有为其寻找托辞,只是不断深化他,人性的深层自有其本来的力量,每多展开一层枝条,就多开一层花,第一遍看到结局时还不忿于他如此轻易“解脱”,第二遍看时并未原谅(某些事自始至终没有被原谅的资格),但已能依稀读懂叶修的从容微笑。


      心安之处,即是故乡。


      人间失格如刘皓,或许也还有很多地方,可以流浪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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